召回通知
经确认,由我公司2019年7月16日生产的52°桶装酒,标签上印有QS标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自2018年10月1日起,取消QS标志,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再使用,我公司决定将该产品实施召回,以消除产品隐患,保障消费者利益:
一、召回商品:生产批次为2018年10月1日之后生产带有QS标志52°桶装酒;
二、召回时间:2022年3月16日-2022年12月31日;
三、召回办法:
1、若您在成都范围内购买,可以将产品送回我公司,产生的车费公司全额承担;
2、若您在成都范围外购买,采取邮寄的方式寄回我公司,产生的邮寄费用公司全额承担;
3、请购买以上产品消费者看到此通知后及时与我公司联系,避免造成大范围的负面影响,召回的产品以购买原价退还给消费者。
四、相关事宜:
1、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3楼6号;
2、联系电话:028-61339323、15181018034;
特此通知
四川小酒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
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